2010年地税局年终总结
2010年,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和伊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区局党组提出的“求真务实、严格管理、转变作风”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局党组制定的“管理服务年”工作主题,确定了“一个中心、两项管理、三种服务、四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即:以全区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把握一个中心(组织收入),狠抓两项管理(税收管理和综合管理);强化三种服务(纳税服务、基层服务和机关服务);推进四项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州直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新的跨越。基层各局和机关各部门按照这一总体要求,正视困难,振奋精神,切实增强履责意识,采取有力措施,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由于领导重视,征管措施有力,我局提前50天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税收收入任务。截止2010年11月20日,州直组织一般预算收入185421万元,完成年计划17.7亿元的104.75%,较去年同期增收38774万元,增长26.44%。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税收征管
1、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根据税收任务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议题,召开每季度税收分析会议,深入分析今年以来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症下药,解决难题。初步建立了州局、县市局和税务所税收分析三级联动机制,实现了机关与基层单位的良性互动,在州局机关推行了局领导负责、计财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横向互动税收分析工作机制。基层各局在总结新源、昭苏两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完善税收分析制度。这些措施有力地推进了今年税收任务的完成。
2、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保证全系统依法、公正地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确保依法治税和规范执法,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伊犁州直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试行)》和《伊犁州直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试行)》,对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处罚原则、法律顺序、不予处罚、从轻处罚等的具体情形和有关程序进行了明确,针对不同情况列出了处罚细化标准,体现了税务行政处罚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
3、开展税收资料调查。经过周密部署,在对税收资料调查软件进行认真培训的基础上,我局组织法规部门有关人员,详细地对190户调查企业的数据进行测算、分析和比对,对收集的受调查企业原始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受调查企业的纳税资料,为有针对性调整税收征管措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加强税收管理协调。为强化道路运输税收管理,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继续深化对耕地占用税的征管,我局组织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深入调研,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与生产建设兵团,运管和保险等相关行业和单位进行协商,形成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税收征管办法,签订了相关的代收代缴协议。特别是针对占用伊犁州直生产建设兵团耕地征收征地占用税难度大的问题,我局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取得了州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据政府意见,我局制定出台了《伊犁州直生产建设兵团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对进一步强化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5、重视所得税征管。按照总局“明确主题、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我局专门下发文件,并组织专门培训,细化工作标准,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缴面达到100%。加强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的日常监控,在对已纳入重点监控企业做好日常监控管理的基础上,今年对基层各局辖区内又新增5户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目前,实施重点监控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已占州直企业所得税总收入的90%以上,预计明年这一比重还会有所增加。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加强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做好了政策宣传和有关准备工作。2010年州直报批类减免税企业31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596万元。资产报损企业8户,报损资产106万。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在很大程度上扶植了纳税人,增强了企业发展的后劲,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我局继续加大对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管理力度,今年共申报955人次,年所得额29772万元,入库税款3345万元。截止日前,州直地税系统累计征收个人所得税37,138万元,同比增收8,818万元,增长31%,完成年度计划38000万元的98%。州直累计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21,33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0万元的106%。
6、发挥稽查整体合力。年初,根据稽查局机构改革方案,依照区局党组对一级稽查工作和稽查干部队伍组建提出的“三条原则”,我局有计划、有步骤地补充了稽查局中层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已正式启动了一级税务稽查。上半年,我局积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包括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药品经销行业、交通运输业、保险业、行政事业性单位(主查个人所得税),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补滞纳金、罚款、税款共计5871万元,同时,我局加大清缴以前年度欠税力度,共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5971万元。
7、全面做好纳税服务。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局对做好纳税服务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州直实际,制定了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标准,有力地推动了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全国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多家新闻媒体联合开展了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问答的形式讲解宣传百姓关注的热点税收问题,在伊犁地税网站开设“局长热线”专栏,解答群众提出的涉税问题,依托闹市区电视大屏幕、手机信息平台发布税务信息。宣传月期间,州局和伊宁市局联合在伊宁市住户最集中的江南春城和江南春晓两个小区,开展了以“税收来自千家万户团结凝聚各族人心”为主题的大型税收宣传活动,200多名州、市两级的地税干部参加宣传,小区附近1000多位各族纳税人前来咨询相关税收政策;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局通过邮局发送“税收宣传速递”,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介绍税收工作动态和优秀纳税人情况等;巩留县地税局组织业务骨干在电视台举办电视访谈栏目;察县局给审计干部上税课等都很有创意,收到较好效果。今年我局申报的税收宣传项目被区局表彰为“优秀税宣项目组织奖”。三是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开展税收调研,把中央扶持新疆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从税收工作的角度推动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生活早日进入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