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代表: dedecms.com
大家好!首先感谢领导给我这次参加比赛的机会。作为市统计局的一名统计人员,很高兴也很荣幸能够站在这个舞台,说说自己心中对新统计法的情愫和认识。虽然,我只是在法规科从事法规工作,目前还没有从事过执法检查。但是统计法在我的心中是至高无上的,不仅仅是因为我是一名统计人员,更重要的是因为我与统计法有着特殊的感情,它正在一点一滴的影响着我的生活和工作。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一提到法律,我们大多数的人一般都会敬而远之。为什么呢?因为法律在大多数的心目中,就等同于麻烦。我们不希望与法律有碰撞,那将意味着有麻烦出现了。比如,我们如果触犯了刑法,就会受到刑罚的惩罚,就很有可能被判刑;再比如,如果我们触犯了民法,就意味着我们很有可能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赔偿等相应的民事责任等等。所以我们也只能远远的遵守着,执行着。而《统计法》却不一样,它对于我来说,是我工作的指导者和保障者。和《统计法》的关系,已经远远超过了简单的权利义务关系。
新的《统计法》的颁布,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我学会了以下七点: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政问责制度,为有效防止行政干预统计数据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使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真正负起责任,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完善调查项目审批制度,明确统计调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四是完善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制度,明确对统计数据公布的要求,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统计资料共享机制;五是严格对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保密制度,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六是强化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提升统计法的执行力;七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责任制度,增设统计违法行为种类和法律责任,并明确政府统计机构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分建议权,加大了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上述也仅仅是理论上的理解,对统计法的情愫还来源于社会实践的看法。虽然,我并没有从事过执法检查工作,但是,与同事们的密切接触中,让我渐渐的了解到了一些统计法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情况。记得以前一个同事曾这样描述过一个案例,一次他们在执法过程冲,遇到接受检查的单位态度不好,极不配合。可作为国家公务员的他们,并没有以粗暴的态度来解决问题,惟一可以做到的就是让事实说话。后来,经过同事们耐心细致地检查,发现了这个单位报表中存在了一些问题。在数据面前,他们无语了。听完这个事例,我脑子里一直听到的那些熟悉的语言在那一刻,全部浮现了。“用数据说话”,“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我第一次深刻地领悟了这两句话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