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对任何一个命题进行分析时,都会涉及到一些基本概念,如“人口控制必然导致人口的老龄化”这一辩题,就波及到“人口”、“人口控制”、“老龄化”、“必然”、”导致”这些概念.在通常的辩论准备中,人们总是通过查阅词典的办法试图给这些概念下定义.这当然是必要的,然而这样做也有它的负面效应,因为下定义的方法,即规范的方法,常常会出现漏洞,从而被对方抓住.如“老龄化”这一概念,先得分析什么是“老龄”,六十岁以上,还是七十岁以上,这是很模糊的问题;而“老龄化”到底是指人口总数中老年人占多少百分比才算得上呢?这又是一个新问题.总之,我们在平时的谈话中提到各种概念时,它们的含义仿佛是很清楚的,但一对它作具体的分析,特别是下一个恰当的定义,就变得十分困难了.比如,当一个古希腊人把人定义为“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时,另一个人很幽默地把一只拔去了毛的光鸡扔在他的面前,问他这是不是人,他无言以对.
可见,在辩论中,热衷于给一个个概念下明确的定义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在有的辩论队中,第一辩手的任务就是给辩题中出现的所有的概念下精确的定义.这样做看起来是理所当然的,要辩论总得先澄明概念的涵义,然而,规定同时也就是否定,规范概念的结果常常为对方提供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炮弹.中国人有句古话叫“水清无鱼”,把辩题和概念交待得太清楚了,就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其实,第一辩手的任务并不是把一切都和盘托出,他(她)的任务应是双重的,即既要说出什么,又必须隐藏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不对概念下定义,而是采用描述的方法就显得很重要.所谓“描述”,也就是不进行概括和规范,不揭示概念之本质涵义,只是从现象上对概念进行描述,甚至是同义反复的描述.
比如“温饱”这个概念,听上去意思很明白,可下定义却很困难.如果我把它定义为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社会的大部分人都无衣食之困”,对方马上就可以追问我:“你的‘社会’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它指一个团体、一个民族、还是一个国家?”也可以问我:“你的‘大部分人’的含义是什么?是人口的60%、70%还是80%?”对这些问题,假如我继续回答,就会暴露出许多新问题,从而完全陷入被动应对的局面.只要我们不采取规范的方法,而用描述的方法取代之,上述局面也就不会产生了.什么是温饱?我们的回答是:“温饱就是饱食暖衣”.这个回答实际上是同义反复,没有提供任何新的东西,但它给人的感觉是,我们已清楚地阐释了这个概念,而对方又抓不住任何把柄实施攻击.这样,在以后的辩论过程中,当我们对“温饱”这一概念作出新的补充和说明时,我们就显得比较灵活、自由,不至于给对方抓住什么矛盾.
又如,“人性”这一概念人们已争了数千年,各种观点纷然杂陈,要对它下定义自然也是十分困难的.于是,我们采用了描述其特征的方法,我们在辩词中指出:“人性是由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是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则是通过教化和社会化获得的;人性本恶是指人的自然属性具有无节制地扩展的倾向,而人的社会属性或是对这种倾向推波助澜,或是抑恶扬善,把人的自然属性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种描述性的方法往往使对方处在一片雾霭之中,他们什么都听到了,但什么都抓不住.
描述性的方法也和本世纪西方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所倡导的反本质主义思潮密切相关.维特根斯坦不主张运用概念去规范事物的本质,而是主张描述事物的具体特征,他认为事物之间只存在着“家族类似”,不存在所谓共同的本质.比如你问我:“什么是游戏?”我不会给你一个游戏的定义,我会告诉你乒乓、篮球、扑克是怎么玩的,因为这些都是游戏,我只是小心翼翼地描述它们,而尽量避免用抽象的论述进行概括.其实,这种反本质主义的思潮在孔子那里已见端倪.孔子的学生问“仁”,孔子并不千篇一律地答复他们,而是根据问的人的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回答.所有这些,对我们进行辩论都是有启发的.由于尽量避免下定义,我们在辩论中始终比较主动,对方摸不到我们的实处.
当然,我们说,尽量避免用规范或下定义的方法,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拒绝下定义.在某些辩论中,个别必须明确地表达出来的概念仍然要求助于下定义的方法.比如,在辩论“人性”问题时,我们把“恶”定义为“人的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的扩展”.如前所述,我们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对方把人的本能与恶简单地等同起来.但这一定义确实像任何其他的定义一样,包含着受攻击的危险.要是对方抓住“无节制”这一概念做文章,我们是很难回答的.他们可以这样向我们提问:“如果一个人的胃口是吃一个饼,但由于某种饼特别好吃,他吃了一个半,这是不是一种‘恶的行为’呢?”他们也可以问:“中国历史上的许多农民起义目的是推翻暴政,遏制统治阶级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展,但为什么不少人反倒称农民起义为‘恶’呢?”这些问题都是很棘手的.当然,在该下定义地方,不管会发生什么问题,我们还是要硬着头皮下定义.同时,在下了定义之后,又要对可能遭受到的攻击作充分的准备.这样做才可能避免被动的地面.
总之,要准确地使用描述和定义的方法,两者不可偏废,但要尽量多用描述的方法,从而达到既讲清某些问题,又隐蔽另一些问题的境界,使对方不能迅速地判断并抓住我方观点中根本性的东西.
收敛与发散的关系
在辩论中常常会发生两种极端化的现象.一种现象是,拘泥于辩论内容本身,不越雷池一步,尤其当辩题比较枯燥乏味时,整个辩论过程就显得毫无生气.比如,“中国加入关贸总协定利多于弊”、“道德是法律的基础”这样的辩题,要是只限于专业知识进行辩论,那听众就会索然无味.另一种现象是,在辩论中双方都开“无轨电车”,结果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愈辩愈跑题,愈辩愈离谱,评委和听众接受的只是一堆杂乱无章的文字.无疑地,这样的辩论也是缺乏观赏价值的.
要避免这两种现象,除了在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关系上做文章外,还要努力处理好收敛性思维方式和发散性思维方式的关系.所谓“收敛性思维方式”,也就是在整个辩论过程中必须始终扣住辩论的主题和基本问题,避免辩论滑入到细节问题或与主题无关的问题上去;所谓“发散性思维方式”就是在辩论中敢于把问题撒出去,离开枯燥晦涩的专业语言,扩散到日常生活、历史事实、文学作品、典故轶事、奇趣异闻等上面去,从而大大地打开知识视界,给听众和评委以知识和美的享受.这两种思维方式应该互补,如果坚执于第一种,可能失之偏狭,缺乏情趣;如果坚执于第二种,也可能失之宽泛,缺乏论证的严密性和严肃性.只有把这两种思维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整个辩论过程既紧扣主题,又汪洋恣肆;既层次分明,又妙趣横生;既如一篇立论严密、一气呵成的论文,又如一首跌宕起伏、回肠荡气的史诗,令辩者意气风发,令评委和听众留连忘返.
在训练时,我们要求每个队员在场上都应达到把这两种思维方式辩证地结合起来的境界.我们安排了一些训练,如要队员在20分钟时间内快速翻阅一本书,然后用简炼的语言概括出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要紧扣书的主题来说,不允许说废话;我们也要求队员快速读完一篇文章,立即对这篇文章的主题思想进行批驳,驳斥要有力,不允许停留在枝节问题上.这些训练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队员们的收敛式思维能力,他们善于迅速地把握并扣住主要问题进行辩论.另外,我们也安排了一些锻炼队员进行发散式思维的训练.我们会出一些古怪的题目让队员们的想象力自由驰骋,如“克拉利佩奥的鼻子生得短一些,世界历史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如果希特勒赢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目前国际政治格局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如果你见到外星人,你想告诉他什么?”“如果一个人在一小时后将会死去,你认为他将想什么?”“如果南极洲的冰山溶化了,地球将发生怎样的变化?”等等.这些稀奇古怪而又妙趣横生的问题,促使队员们展开想象的翅膀,到处翱翔,从而丰富了自己的联想和跳跃式思维的能力.这些训练的结果是,队员们在场上常能很好地把这两种思维方式结合起来,并熟练地进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