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违反党纪政纪和刑事犯罪分子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这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同腐败行为进行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途径。为了使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同腐败行为进行斗争中来,我在这里介绍一下举报信的写法。
一般来说,举报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1)首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2)正文。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 (3)尾部。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映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材料,诬告他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服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举报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书写时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当然,举报信的格式和内容都是为了有关部门能够查清客观事实服务的,所以以上的格式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但这样的写法更有利于客观事实的查清,并使确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得到处理,涉及犯罪的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