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政协工作者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政协工作的强大动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参政议政、促进发展的实际能力,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应把握好以下原则。
坚持“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人民政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履行职能的着力点放在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把握上,放在对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思考上,放在党委、政府关注的大事、要事的对策研究上,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以战略的眼光谋划发展,以全局的意识统筹发展,以科学的态度抓好发展,真正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多谋发展之计,多献发展之策。
提高“两个水平”。一是提高建言献策水平。衡量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水平,就看能拿出多少建言献策的精品,就看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思想和具体措施。因此,在课题选择上,要针对影响全市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选准选好课题,认真研究分析,为党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在工作方式上,要重视发挥党派、团体、界别和委员的作用,通过上下联动、横向互动,整合参政议政资源,形成履职合力,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
二是提高履职为民水平。衡量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水平,就看我们做了多少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的实事和好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检验人民政协工作成败得失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群众的呼声,体察群众的情绪,了解群众的愿望,反映群众的要求,使党委和政府做出的决策、采取的措施、推行的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
要加强“三化”建设。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人民政协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政协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的体现。政协组织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政协事业发展的制度体系。要努力完善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促进决策落实更加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求;完善政协工作机制,促进参政议政上水平,建言献策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