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市政法委以工作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筑牢基层稳定防线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一、实行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
市、乡、村三级对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各地各部门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稳定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发现、定期组织摸排、梳理本地本单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定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地区、行业、部位,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二、健全源头稳控的风险评估机制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提升在作决策、搞改革、上项目中的科学决策水平,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和决策咨询评估建设。报请市委同意,下发了《宜都市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宜都市重大事项、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和《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重大事项、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及责任追究等相关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乡镇处、市维稳成员单位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风险评估机制建设,以有效预防重大群体性上访及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上报”制度,重点时期实行“周排查周报告制”,敏感时期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一个信访事项确定一名领导、建立一套班子、制定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责任制度,化解不留积案。上半年,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6个,全部按程序进行了交办。
四、构建公共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
针对公共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突发性、紧迫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高度破坏性等特点,建立健全了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实际能力,明确了各部门在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及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