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的适度负债能有效地促进区域经济的良性循环,也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但在管理失控、负债过度、违规融资的情况下,政府负债则将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影响财政预算正常执行的重大隐患。本文就通过对地方政府债务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探究了地方政府债务对地方财政运行的客观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促进地方财政发展的措施。
[关键词]地方政府 债务风险 对策
一、乌鲁木齐市政府债务形成原因
1.支出压力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国家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快、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大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功能逐步完善,投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改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也拉动了我市GDP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的首府、我国西部的中心城市之一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其幅射亚欧的窗口作用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地位将更加突出。由此进入社会较快发展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地方政府债务是比重最大的筹资方式。由于历年债务余额滚存加上近年来新增债务膨胀,乌鲁木齐市的政府债务负担也极为沉重。
2.债务管理政策的效力受到局限
(1)近年来各项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粮食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重大改革,加上地方政府经济建设投入要求的增加,地方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大大超过收入增长速度,支撑经济运行的财力匮乏。
(2)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不配套,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必然面临着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社会化的问题,目前,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虽然基本结束,但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逐渐深化,而社会保障体系则刚刚建立,尚待完善,由此产生的原改制中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下岗失业人员救济金等社会保障资金所形成的债务加剧了地方政府债务膨胀的趋势。
(3)举债项目各环节管理不到位,造成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增加了财政支出负担。表现在:项目超概算情况严重,加大财政资金压力。
(4)由于没有建立借债举债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对于是否应该举债没有相应的评估机制,导致部门随意举债的现象时有发生,债务规模不断膨胀。
二、控制乌鲁木齐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对策及建议
1.加大财政对政府融资的集中统管力度。
建立地方政府偿债机制。政府在清理现有债务的基础上明确界定必须由政府负担的债务。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确定偿债责任单位,明确财政部门在同级政府债务管理中的牵头作用,实行由财政部门为主,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财政部门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财政收支、各职能部门提供的项目可行性方案,确定短期筹资方案、还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中长期融资规模、偿债期限等。并定期对已有的政府债务进行分析和督促,确保政府债务按时偿还。
2.逐步建立各项政府债务监控、预警机制。
(1)建立和完善动态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系统。
①建立能合理反映地方政府负债的风险指标体系。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定期统计和动态监控,随时把握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债务规模、债务结构和风险状况。通过对债务依存度、负债率、偿债率等指标动态分析和评估,将已经发生的各类债务风险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呈现出来,从而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透明度。债务信息的充分披露是债务监控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②建议在“金财工程”框架内加紧研究开发政府债务统计系统,将政府债务统计作为年度常规任务明确起来。完善分地区、分级次、分种类、分项目的专项统计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