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立中)为了严防在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损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徽省萧县日前专门出台医改期间的工作纪律,为基层医改“保驾护航”。
基层医改涉及基层医疗机构班子的调整、人员的进出、资产的整合等众多敏感因素。萧县提出要严明工作纪律,规定院长为医改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许诺不做任何违背政策的事;要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的化解工作,确保改革期间的稳定和谐;严明财经纪律,严防资金资产流失,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不得擅自处置、转移、变更、变卖、私分集体资产;不得随意变更、篡改职工档案骗取补偿,切实杜绝借机挥霍公款、奢侈浪费行为发生;严明人事纪律。各卫生院、村卫生室均不得在改革期间私自允许有造假文凭、假证件、假工资表、假工作经历、假资格等行为者参加竞争上岗,竞聘人员名单要予以公示;严明党纪政纪。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基层医药卫生综合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基层医疗机构党组织要教育党员改进医德医风,提高服务质量。
萧县还明确,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竞聘和分流人员安置工作中弄虚作假和违反政策的,要严肃查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竞聘资格;已竞聘上岗的,坚决取消其上岗资格。要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制度,严禁擅自加价,提高药品价格;一经发现,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