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省直各部门:
《湖北省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综合测评是竞争上岗的重要环节,是评价竞争者知识能力素质的手段。综合测评一般包括笔试、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为建立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综合测评体系,确保选拔人才的质量,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湖北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推行竞争上岗的实践,同时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现对竞争上岗综合测评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的综合测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组织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成立的考评委员会负责。考评委员会可以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工作,也可以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主,适当从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考评委员会须制定综合测评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每一项测评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笔试
笔试是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争者进行统一的书面考试(在本机关内部人员中竞争上岗,可以不进行笔试)。
(一)笔试的组织。竞争上岗笔试可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也可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二)笔试内容。笔试的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行政管理基本知识、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等。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一般使用一份卷子,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完成。
(三)笔试命题
1、指导思想
贯彻“以用设考”、“考用一致”的原则,尽量切合竞争岗位和竞争者的实际。以测试竞争者平时应知应会的知识量为主,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复习。试题要达到知识与能力并重、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广度与深度结合、难易适当、覆盖面大、区分度合理的要求。
2、题型
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一般占笔试总分60%,主观题一般为一道论文题,一般占笔试总分40%。
3、命题组织
已建立题库的单位,试题从试题库中拼制;尚未建立试题库的单位,可从上级机关设的题库中提取试题,或按以下要求组织命题:
(1)物色政治、法律、行政管理、中文等学科的专家、学者,每学科聘请3人以上,每人命制本学科涉及考试内容的试题2套以上组成题稿。
(2)组织精干人员拼题。要选择符合安全、保密规定的环境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应派人现场监督。要按要求拼制A、B两套具有同等效用的试卷。其中A卷为主用试卷,B卷为备用试卷。客观题要同时制好标准答案,主观题要定出评分参考。
4、印卷
要在全封闭、保密的情况下组织印卷。
(四)笔试实施
要按有关规定选定和布置好考场,物色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考务工作人员。
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试室内座位安排实行隔行、隔位。监考员和竞争者要严格按规定履行职责和遵守规则。对违纪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评卷
要抽调专人进行封闭式的评卷。评卷人员一般由命题人员、考评委员会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主观题评卷前应尽可能统一评分标准,一般由3-5人分别独立评分,然后取平均成绩作为得分。
(六)对命题、评卷人员的要求
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守纪律、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并与应试者无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七)在命题、印卷、评卷工作中,要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三、演讲答辩
每个职位笔试得分前3名(或前5名)的竞争者参加演讲答辩。演讲答辩主要是通过组织召开演讲答辩会,由竞争者向评委和到会人员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并对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然后由评委根据竞争者在演讲答辩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演讲答辩测评的内容一般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或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的需要测评的能力。
每位竞争者演讲的时间一般为10分钟,答辩的时间一般为10分钟,合计不超过30分钟。演讲答辩会的与会者一般是本单位的所有干部,也可以以评委为主,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和群众代表参加。
竞争者通过抽签决定演讲答辩的顺序。在演讲答辩进行时,未轮到的竞争者要在候考室等候,不能旁听别的竞争者的演讲答辩,以保证竞争的公平、公正。轮到的竞争者一般提前10分钟由工作人员向竞争者公布演讲答辩公共必答题,竞争者作答题准备。
演讲答辩的评委一般设7-9人,由考评委员会的成员、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也可邀请具备考官资格的人士参加,本单位人员不得超过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设主任评委1人,另设监督员、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各1人。
演讲答辩的评分方法是:每位评委根据竞争者的演讲答辩综合表现,在《竞争上岗演讲答辩评分表》内按要求逐项评分;演讲答辩全部结束后,工作人员收齐所有评委的评分表进行计分。分数计算方法:对所有评委给每个测评项目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相加后计算出平均分,各测评项目的平均分加权后相加之和即为演讲答辩成绩。
命题演讲答辩试题要坚持“以用设考”、“考用一致”的原则,题目应充分反映拟任岗位的特点要求,试题一般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命制。组织、监督和保密工作按命制笔试试题的有关要求执行。
演讲答辩前要对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演讲答辩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主要是由群众根据自己对竞争者德、能、勤、绩的全面衡量,以无记名填表投票的方式,评议竞争者能否胜任竞争岗位工作。在演讲答辩会结束后,设置投票箱组织与会者投票。参加投票人数应占规定到会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票一般对每位竞争者拟任职务设“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三种等次让群众选择。民主测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具体计分方法:“胜任”票按百分比1:1计分;“基本胜任”票按百分比1:0.5计分;“不胜任”票不计分。
民主测评情况要有简练的书面报告,内容为: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收集的总票数及有效票数等。
五、确定考察对象
民主测评结束后要及时对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计算出每名竞争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各项测评分数占综合测评总分的比例一般为:笔试占20%;演讲答辩占40%,民主测评占40%。未进行笔试的,演讲答辩与民主测评的分数,各占50%。
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的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成绩,要按工作进度在每一步骤结束后及时填写成绩报告表,成绩报告表要对每项测评成绩以高低为序排名。计分员、核分员和监督员要在成绩表上签名负责。
考评委员会根据考察人数多于拟任职务的原则,一般按竞争职位1:2的比例,以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报党委(党组)。
附件一:
竞争上岗笔试考场规则(供参考)
一、竞争者须比考试开始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超过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
二、竞争者不准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
三、竞争者进入考场后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不准在考场内喧哗、吸烟。
四、竞争者要独立完成试题。答题完毕请将试卷放在桌面,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放在桌面,离开考场。
附件二:
竞争上岗笔试主观题成绩计分表(供参考)
计分员:
核分员:
监督员:
年 月 日
附件三:
竞争上岗笔试成绩报告表(供参考)
计分员:
核分员:
监督员:
年 月 日
附件四:
竞争上岗演讲答辩考场规则(供参考)
一、竞争者须在 月 日 时 分前进入候考室。超过30分钟不到,取消演讲答辩资格。
二、竞争者不准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在候考室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准谈论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不准打电话,不准擅自离开,上洗手间要由工作人员陪同。
三、按抽签决定的顺序,在前一名竞争者进入演讲答辩会场后,下一名竞争者提前10分钟进入备考室,由工作人员公布演讲答辩公共答题,竞争者作答题准备。备考室备有笔和纸,在此准备的答题提纲可带上演讲台。
四、接到入场通知后,竞争者即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演讲答辩会场,站在演讲台上面对评委和与会者,根据主任评委的提问进行演讲答辩。
五、应试者对每项内容的演讲答辩时间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内,计时员提前一分钟提醒竞争者,如计时员宣布“时间到”,竞争者应随即停止演讲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