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在县语委的领导下,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普通话示范学校”、“校本示范学校”和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2010年9月14--9月20日开展“全国第十一个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同时对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进行了普通话测试,合格率达100%。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办法》,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培养广大公民热爱祖国文字的情操,纠正社会语言文字应用上的混乱和不规范现象,进一步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如期实现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目标,推动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七、根据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和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于12月20日至25日举行。我县按照市教育局要求也派骨干教师参加培训。今年继续对中小学班主任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采用集中、自学等多种方式和方法组织广大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培训,共培训189人,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对教师和班主任的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