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我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建议意见。重视和认真办理好区人大建议和意见,把它作为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措施来落实。在工程建设和防汛检查过程中,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好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回顾三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靠的是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靠的是局班子集体领导和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靠的是各街道、有关部门的配合。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一是深入细致做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有时忙于应付日常工作,对学习工作抓得不紧。二是下基层调查研究少,对新时期水利工作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索不够,对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掌握还不够。三是对基层单位的管理抓得还不够严,少数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四是在工作中有时有急躁和畏难情绪。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碰到政策处理难落实,资金难落实以及堤塘管理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出现过急躁和畏难情绪,有时觉得无能为力。批评同志有时不顾情面,伤了一些同志的感情。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正。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是我任职以来第一次向各位报告工作,恳请各位委员对我本人及水利局工作多提批评和意见,并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和支持,以使我能更好地完成所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