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局里统一安排,8月24-25日随局赴市财政局学习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考察内容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学、促振兴”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综合科考察学习的重点是:
1、市非税收入征管体制、征管办法、征管程序、核算方式等情况;各征管部门的工作范围及职责;通过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
2、在优化软环境、治理“三乱”、为招商引资服务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成效。
3、在收费票据、罚没票据、收款收据及其他财政票据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成效。
4、住房资金管理情况。
二、基本情况
市下辖三区(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七旗(阿旗、左旗、右旗、克旗、翁旗、喀旗、敖汉旗)、二县(林西县、宁城县)。财政局设立综合科,由于自治区财政厅各处正在调整业务职能,综合处工作业务职能还未具体确定,市本级工作人员暂设二名,各旗县区财政局未作调整,主要分管所辖区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据综合科科长介绍,现其工作职能为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法规、国民经济运行宏观调控、住房公积金财务监管及彩票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
1、非税收入管理
2003年市本级非税收入18000万元(毛收入含成本),分成用于财力1500万元, 2004年计划16800万元(毛收入含成本),不含上缴上级分成。
预算外资金设财政专户管理,实行非税收入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收缴分离,采取“单位开票、银行代理、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这与我市的收缴分离制度改革内容基本一致。
市本级2004年在安排全年预算时第一次实行了财政综合预算。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定,统一编制,统一下达,统一管理。逐步把各系统执收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取消收支挂钩,实行收支脱钩管理,编制综合预算。
财政综合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收入预算包括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预算外收入预算根据各单位前三年实际收入的平均数和政策变化情况测算编制,把非税收入预算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单位支出不再与预算外收入挂钩,而按预算内、预算外综合定额确定。对核定收入任务单位的拨款,先从预算外资金专户拨付。
2、票据管理情况
综合科负责票据管理。制定了《市收费罚没和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管理暂行办法》。对票据的购领、发放、审验、缴销等工作都做出了具体要求。其具体作法是:一是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监管机制,财政局利用票据监控手段,加强对执收单位收缴行为的监管。严格界定收费票据使用范围,对于属于合法正规收费项目而且收费同行为经常比较稳定的,必须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二是对经批准的临时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视具体情况适量供给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采取“一把一算帐”的作法。三是设置票据管理台账和票据发放、售出资金收付帐簿,严格空白票据入库、出库手续。四是增加对已用票据存根的审核频率,提高审核质量。并在年末对单位未用空白票据和已用票据存根全部进行缴回,同时对资金收缴进行核对,确保所收资金应缴尽缴 。五是对旗县区及市直单位的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彻底杜绝随意领取、串用票据、只领不缴等不符合票据管理的行为。
3、住房基金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3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隶属于市房改领导小组,挂靠市建设局。到2000年底,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19.15万人,占应缴人数的54.5%,缴存比例为10%,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2.4亿元。在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转变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实现电算化管理,内部实现微机局域联网。主要做法是建立按时报表制度、预决算制度、财务监督制度,认真审查核实中心管理费用收支计划,结合实际客观公正地批复预算。在年度工作实际中,随时监督计划的实行情况,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落实。
三、应借鉴的作法
1、住房资金管理。对住房中心应加强管理。一要实行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