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先进典型经验交流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作出全面、准确的概括,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一论述系统地回答了为什么发展,怎样
发展和为谁发展的问题。我们招宝山城管执法中队紧紧抓住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在推进城市管理服务年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工作中自觉践行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对城市管理的方式创新进行积极的探索,为打造“宜业、宜居、宜学”的城区环境提供良好的城市秩序保障。
一、以服务促管理,在管理中实施服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市容管理工作同样也担负着服务市民的义务,本质上就是做好群众工作。因此市容管理工作在指导思想上要树立群众观点、强化群众立场,在管理方式上要反映市民群众愿望、满足市民群众需求,在工作作风上要增进市民群众感情、拉近同市民群众的距离,使我们的市容管理工作获得广泛的可靠的群众基础。
我们招宝山中队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尝试与摸索市容前置管理方法。这种方法一改以往执法就是处罚的简单认识,通过加入城市管理的服务元素,把执法重心从处罚环节前推至预防环节,真正实现了以“预防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管理目标,从而拉近了与经营业主、市民群众的距离,也悄然改变了一直以来城管在市民群众中的形象。
市容前置管理,是指预防环节“前移”,改以前的重处罚为重防范,将管理重点从处罚环节提前到预防环节,并提供一系列的前期服务工作,以达到从源头上减少、控制、避免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市容前置管理方式通过建立发现问题、递交资料、前期沟通、中期回访、后期处理的工作流程。在工作中突出“早”,讲究“全”,追求“效”,把握“度”,注重“通”。塑造了中队的服务形象,减少了社会资源浪费,取得了“多赢”效果。
中队在去年试点推广的基础上,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将其总结为招宝山中队“市容前置管理五法”。7月份,该管理方法被镇海区总工会命名为“职工岗位先进操作法”。
二、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生产生活
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十七大以来,党和政府的工作体现出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开始系统全面地落实改善民生的理念和政策。就市容管理工作而言,关注民生热点既是执法队伍性质和地位的本质要求,也是落实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表现。浙江省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从立法层面予以体现,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市、县、镇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镇规划时,应当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城市、镇规划确定的经营场所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修改规划。规划修改前,市、县、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划定一定临时经营场所。而从近几年来的两会代表关注的问题来看,民生问题也成为重点和热点。
去年以来,招宝山中队在日常的市容管理中也着力于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例如城区的便民服务早点,城区的早点摊一直是解决市民早餐的一个重要渠道,因为缺乏有效的管理,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卫生意识不强。经营者为了贪图便利,往往将营业垃圾随手扔于地上,尤其是塑料袋、纸巾等,造成二次污染。同时乱倒废油污水,污染城市道路。二是乱拉雨篷现象严重。每到雨天,经营者便利用附近的树木、电线杆等,拉起各种塑料篷布,乱吊乱挂影响了市容市貌。三是不按规定时间经营。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利益,随意延长经营时间,有的经营到9点以后,甚至更晚。中队每年因为这个原因处罚早点摊超过20起。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中队考虑到早点摊经营者大部分是以前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或外来人员,生活上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在执法管理中并没有采取简单的加强处罚力度的管理方式,而是积极向上级领导建议,通过投入一定的资金,对其进行提升改造,打造城区早点摊的新形象。中队通过详细的调查摸底,掌握了早点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通过对辖区管理路段的分析,在城区进行了统一的布点。并多次召集经营者一起开会商讨管理问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每位早点摊经营者与中队主动签订责任书,做到定人定点,责任明确。中队制作了21辆不锈钢早餐车,面向审批过的经营者发放免费使用。早餐车上统一印制“便民服务早点”
字样,推出了城区早点摊的“便民服务”品牌。硬件设施改造以后,我中队加强对早点摊的考核管理,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早点摊主进行适度奖励,对屡教不改、违规经营的早点摊主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设摊资格。
通过一系列提升改造和规范管理工作,城区早点摊的经营形象、秩序得到了新的提升,也得到了市民群众与网民的一致好评。
三、为农服务,疏导季节性瓜果进小区
随着夏季瓜果大量上市,镇海城区地域狭小,城区人口高度密集,中队从便民服务的原则出发,将自产自销季节性瓜果疏导引入物业小区。
主要做法:
一是对城区自产自销季节性瓜果疏导点进行分类设置。城区内的疏导场所分为三类,首先是离菜场较远,小区居民较多,有设摊条件的,从方便小区居民生活出发来设立疏导点。其次是南街菜场的原花鸟市场。该场地作为城区产自销季节性瓜果自集中疏导场所。最后是城区内规范路段两侧的人行道,如符合设摊条件,可以考虑设置为疏导点。
二是规定城区自产自销季节性瓜果疏导点设摊要求。城区自产自销季节性瓜果疏导点经营期限为7月1日至9月20日止,经营时间为每天6时至21:00时。设摊农户须持土地承包合同、当地村委会证明及社区或小区物业意见,到中队办理临时摊位证,自带保洁工具和遮阳伞。销售必须是本地农民自产的各类瓜果。摊点的设置不得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不得占用绿地,经营不得高声喧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自产自销季节性瓜果疏导点,必须吊挂由中队统一制作的标识牌,便于日常管理。疏导点不收取摊位费,每个摊位的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