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法贯彻执行工作汇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规范和促进我区的防洪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区认真实施《防洪法》,在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在,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将我区五年来贯彻执行《防洪法》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防洪法》开展的工作
(一)广泛宣传《防洪法》
防洪事业涉及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是全社会的事情,是全民的事业。五年来,区政府和我局始终把加强《防洪法》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利用会议、电视讲座、广播、宣传标语、办学习培训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防洪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防洪法》有了一定的认识,增强了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依法保护河道和其他水工程的意识。
(二)编制修订有关防洪预案
五年来,区政府对防洪预案的编制高度重视,安排专门经费、专门人员编制有关防洪预案。一是区政府2005年组织编制和下文印发了《张家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定政发[2005]13号文件),2007年对该预案又进行修订并下文(张定政发[2007]7号文件),将防洪的有关内容写进了该预案,并明确了区直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主要工作职责;二是我局2006年组织编制了《张家界市***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就每个乡镇又分别编制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了山洪灾害的危险区、安全区,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内容和方式、人员转移和安置办法、抢险救灾等内容;三是我局修订了全区87座水库的《防洪应急预案》,增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我局修订了澧水干流沿河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洪水防御预案》,对澧水干流出现不同量级的洪水都提出了应对措施;五是2007年我局配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张家界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特别是对洪水期间市城区人员如何撤离制定了比较详细的方案。
(三)大力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
五年来,全区共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治理中小型病险水库127座次,整修塘坝823座次,修建高标准河堤11.95公里(不含市城区堤防)。一是2002年底,区政府用防洪保安资金作担保,一次性向农行贷款450万元,2003年上半年整治了70座小型病险水库,主要是加宽加深加固溢洪道,使这些水库达到了国家防洪标准,为战胜2003年“7?9”特大暴雨洪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2005年、2006年,我们争取中央资金1615万元,对协合、仙人溪这2座中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消除了重要病险隐患;三是2007年我们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90万元,整治了候家湾、山羊溪、寒溪沟3座小型水库;四是2003年以来,我区修建了天门中学、犀牛潭、边岩、龙潭桥、四关峪、槟榔坪、双峡、三龙、瓦窑岗等高标准河堤,总投资600多万元。这些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使我区总体防洪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
(四)全力抓好防汛抗灾
五年来,区政府和我局一直把防汛抗灾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一是组织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每年汛前的2—4月份,区政府分管领导都要亲自安排部署,要求我局技术人员对全区水库和骨干山塘进行一到三次的汛前安全大检查,会同乡镇领导对水库进行查看,发现安全隐患,马上研究处理措施,及时解决问题;二是加强防汛值班。每年4—9月我局技术人员能坚持防汛值班,24小时不离人,及时掌握和监控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三是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每年我们都制订了“区领导包乡镇、包中型水库,乡镇领导包村、包小型水库,村干部包组、包山塘溪坝”的防汛责任制,每年都由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4处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签订有防汛工作目标责任状;四是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全区87座水库,每座水库都造册登记有50-150人的抢险队伍,沿河乡镇、街道办事处还准备有抢险船只等。2007、2008年两年由区政府安排资金,购置并下发给乡镇编制袋12.6万个,彩条布5.55万平方米。区人武部还储备有冲锋舟5艘、救生衣100件、救生圈4个、铁撬40把、救生绳200米;五是加大防汛资金投入。
这几年来,每年区政府在年初安排财政预算时,都安排有20-45万元的防汛资金,并视情况给予了追加。据统计2003-2007年,区本级财政共投入防汛资金280万元。今年3月19日区政府召开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我区2008年防汛准备工作,从区财政解决防汛资金40万元,并安排30万元防汛救灾预备金。5月26日区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从区财政安排资金17万元用于协合水库和有关小型水库放水闸门整修、张家溪水库溢洪道矿渣清除、田家台村防洪演习等;六是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我区2003年7月9日发生特大洪灾,降雨量与降雨强度之大为我区历史所罕见,降雨重现期为千年一遇,全区洪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4.2亿元。洪灾发生后,区政府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组织全区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民兵应急分队积极投身抗洪抢险救灾第一线,全力转移、撤离洪水围困的人员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安排救济资金,妥善安置灾民,对出险的水库、山塘全力组织抢险,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抢修水毁工程,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洪灾损失。
(五)认真抓好河道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了澧水干流市城区河段禁止采砂工作。近几年来,我区河道乱采滥挖的现象非常严重,这直接影响张家界旅游城市的形象。为搞好城区禁止采砂工作,我区先后组织了多次大规模联合执法禁采工作。2003年5月,根据市政府张政通[2003]12号通告精神,我区承担了对澧水干流市城区河段实行禁止采砂的工作任务。我们对27只采砂船的船主宣传法律政策,有9只船撤离了该区域,尚有18只船未撤离禁采区,最后我们依法向违法船主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03年12月13日向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2005年1月18日,区法院和我局联合组织38人,对禁采区内18只采砂船采取了靠岸、查封、锁死传动装置的强制措施,有15只船撤离了禁采区。2006年6月又开展了一次大的执行活动,赶走了最后3只挖砂船,至此,终于完成了27只采砂船的撤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