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把握方向,明确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思路
去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非同寻常的一年,也是人大工作围绕大局、砥砺奋进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严峻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适应形势新变化,主动顺应人民新期待,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定位出发,深入研究和调整完善工作思路,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政治保证,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作为重大责任,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目的,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工作中较好地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紧贴中心工作。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确定工作重点,把省委重要决策、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履职之要,适时制定和调整工作计划,加强监督和立法工作,积极促进中心工作的开展。二是高度关注民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选择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运用多种方式行使职权,推进各项工作的法制化,并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务实创新。在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办事的前提下,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加强立法工作、改进监督手段、提升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使人大工作更具活力、更有实效。
二、改进方法,注重质量,切实加强立法工作
常委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突出立法的地方特色、民族特点,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共制定、修订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2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12部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做出了积极努力。
常委会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继续加强经济立法,制定了关于非税收入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专利促进与保护等条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坚持“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突出抓好社会立法,制定了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修改了实施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特别是根据省委要求和我省实际,调整立法计划,确保急用先立,制定了宗教事务条例,及时批准了海南、黄南两个自治州的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坚持“改善生态、保护环境”,高度重视环保立法,分别批准了西宁市和部分自治州县有关节约用水、草原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条例;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共修订、批准修订、废止法规和条例13件;健全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方面的法规,修改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采取有力举措,推进立法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省级立法力度,立法计划实施率明显提高。常委会发挥在全省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正确把握立法的全局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更新立法理念,加大省级立法比重,完成的省级立法项目占立法计划总数的50%,是省级立法比重最大的一年;同时,坚持适时适度提前介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加强对法规起草单位和有关州市县立法工作的指导,立法计划实施率明显提高,实际立法数占立法计划项目的110%,是年度立法计划实施情况最好的一年。
首次开展立法效果评估工作,总结积累地方立法经验。常委会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青海省供用电条例》和《青海省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立法效果评估,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施行情况,客观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积累了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经验。
积极探索有效途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取得新进展。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及时调整充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坚持重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发挥法制咨询组的作用,完善立法协调机制和统一审议制度,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规范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各项立法更加契合人民意愿,更加适应时代发展。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常委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两院”6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3项执法检查,并审议和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把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重大责任,加强对经济领域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政府加强指导服务,落实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层次低、创新能力弱等问题。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相关工作得到改进。认真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并及时审查批准了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有关情况的报告。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对我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集中调研,认真分析问题,提出中肯建议,对提振企业信心、搞好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民生改善。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两基”攻坚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建议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教师编制、教学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期实现“两基”目标。针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提出了加强网吧监管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建议。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我省“十一五”以来交通建设、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交通建设要注重质量、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提升服务,加大体育事业投入、推动体育产业化等建议。这些建议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反馈了办理情况。
把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任务,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生态立省战略的实施,开展了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和以“保护森林生态”为主题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司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听取了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主任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情况的汇报,并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了清理执行积案和涉诉信访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坚持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日和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33件次、1983人次,加强了综合分析、转办督办工作。依法对省政府、西宁市政府和部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20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注重改进方法,增强实效:一是全面实施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科学确定监督项目,监督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了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三是在依法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的同时注重制定和完善法规,使监督和立法工作相互促进,增强了工作成效。
常委会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就调整预算和召开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6人次,全面履行了各项法定职责。
四、搞好服务,增强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一是大力开展集中培训。先后在省内外举办了基层代表、党外代表培训班,代表履职水平得到提高。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调研和检查,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选择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办复率达100%,办结率达76%。三是加强和改进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发挥五个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和优势,分别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殊教育、科技进步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和视察。四是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先后组织70余名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部分代表还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对社会保障和经济、司法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五是坚持政情通报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为代表寄送有关信息和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五、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全面推进自身建设
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总结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的工作经验为契机,认真分析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住关系人大工作整体效能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使人大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
着力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从常委会集体议事决策的特点出发,把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作为增强常委会履职效能的重要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就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从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正确原则、把握关键环节、完善各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思路和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带头落实会议精神,产生了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