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我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常委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立法计划,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全年共审议法规草案14件,通过了11件,其中制定5件,修订、修改6件。审查批准合肥、淮南两市法规9件。调研论证项目的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着眼转变发展方式,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常委会修订通过《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明确企业自主创新的职责,完善政府指导、服务和保障措施,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审议通过《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着重对农产品产地、投入品、生产经营、销售者义务以及监督检查作出具体规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审议通过《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对于依法开展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将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审议通过《安徽省港口条例》、《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建设生态安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立法为民的宗旨,加强社会领域立法。针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常委会及时修订《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有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同时将修订草案在媒体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修订后的条例,就社会普遍关注的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运作、物业服务费收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小区配套设施产权归属等作出明确规范,有利于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变化,修订通过《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完善未成年人权利的优先保护、家庭保护和特殊群体保护措施,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总结法律援助实践经验,修订通过《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将家庭暴力、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工工资、见义勇为方面的维权服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程序、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审议通过《安徽省华侨捐赠条例》,对于发挥华侨捐赠在公益事业中的作用,促进我省公益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常委会还审议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和《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对我省现行法规开始全面清理。
常委会努力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修改立法条例,加强统一审议。通过对立法条例的修改,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更好地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积极性。二是科学把握立法时机,务实安排立法进度。对未列入立法计划但条件成熟的法规草案及时安排审议,对立法时机不够成熟、审议中意见分歧较大的法规草案暂缓审议。三是增加立法过程透明度,扩大公民立法参与。在地方人大率先建立记者旁听法规案统一审议制度,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做到制定与修改并重。全年修订、修改法规占通过法规的一半以上,增强了法规的适应性。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常委会完成了侵权责任法等9件法律草案在我省征求意见工作。
二、深入开展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把推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11项工作报告,开展了1次执法检查,发出11份审议意见书,并督促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
常委会围绕保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的报告、全省金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强调把保增长与调结构统一起来,就扩大有效需求、增强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强调加强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在保增长中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抓住扩大内需的机遇,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步伐,确保2010年绝大多数少数民族乡村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发展水平。为了落实中央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部署,保证分配给我省的77亿元债券如期发行,专门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及时审查批准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就债券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提出明确意见。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审议2009年省级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针对省级及部门预决算中存在的收入结构不够合理、部分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等问题,提出加强收支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最大限度降低金融危机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等意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并听取和审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跟踪监督,促进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