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不仅肩负着具体的普法宣传任务及事务,同时还承担了组织、协调、指导各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具体工作职能就是十几项。如今“四五”普法已进入检查验收阶段,即将进入“五五”普法,笔者就如何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谈几点体会。
一、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存在的问题
1、法制宣传干部存在厌战情绪,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滑坡势头。法制宣传教育从“一五”到“四五”已经开展二十年了,而且每个普法阶段都采用“启动、实施、验收”这种单一的形式进行,已经落入俗套。同时,普法教材内容单一枯燥,且采取摊派购买,并将其作为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将普法教育工作是否开展演变成了普法教材是否征订落实,导致普法教育问题成为普法教材问题,另外现行的灌输式的教育形式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因此让大部分法制宣传干部产生了厌战情绪,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滑坡,认为没有必要再搞普法了。
2、人员经费不到位,法制宣传存在形式主义。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本身只是临时机构,通常与其他许多科室合署办公,其地位不高显而易见。因而在人员配备上,也不到位,特别是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如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而办公室主任为司法局局长,具体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只有1-2人,专职副主任配备率达不到80%,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通常只有一人,有的身兼数职,诸如司法所负责人、信访办负责人、综治办负责人,更不用说各单位、各企业、各村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专职是有其名无其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副业”挂靠在其他工作上。同时,在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上,虽说预算打得好,但可开支得却很少,或者成为各项经费的兼容器,真正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未达到普法规划的要求。这两种情况导致许多工作就只能走形式,计划得好,落实得少,应付检查得多,做出实效得少,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停留在表面,难于深入开展。
3、培训学习制度不健全,指导工作缺乏有效手段和力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繁重,作为法制宣传干部不仅要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基础,同时还需要一定的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知识,否则难以胜任新形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具体实践中,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组织不同普法对象学习,培训的多,但从上而下,统一组织法制宣传干部培训、学习的少,大多数情况只能是靠法制宣传干部自学,无法从系统性、全局性去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很难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就拿简单的档案整理而言,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应该至上而下,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否则五花八门,达不到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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